交通部:屡犯规吊销驾照 · 市议会有权有权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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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屡犯规吊销驾照 · 市议会有权有权开罚单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阿都阿兹今日在下议院提呈201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读,以加强执法和改善扣分制度(KEJARA),那些冥顽不灵的交通违规者将被冻结或吊销驾驶执照及P牌,建议下放更大权力给市议会主席开罚单,同时扩大由市议会主席和布城机构委任的地方政府执法官的权限。一些地方执法官员身穿制服,一些则身穿便衣执法,根据法桉,若是便衣执法官员,在执行检举任务时需向车主出示身份证件证明职位和身份。

此法案旨在改善执法和更有效的执行扣分制,以防止交通使用者违反交通规则,以及确保违法者不会重犯。在此法案下,一旦车主被吊销驾照或P牌,陆路交通局总监将会发出书面通知书给车主,车主需要根据发出通知书的日期在21天内交出驾照给当局。法案修改第3条文,以纳入新条文阐明授权予市议会主席委任来自市议会的官员充当地方政府执法官。

已缴罚款也被扣分

法案授权部长制定扣分制的措施,不只违反交通规则的车主会被扣分,那些已缴付罚款的车主也同样会被扣分。法案提到,若地方政府执法官遇上车祸,他将不能再履行检举责任。法案第65条文建议,授权予市议会主席可移走因为损坏而滞留在马路的汽车。市议会主席需要与全国总警长讨论后,才能委任更多的地方执法官员。早前,阿都阿兹在下议院指出,交通安全扣分制(KEJARA)与自动执法系统(AES)将会结合,并命名为“自动安全意识系统”(AWAS),以便联合执法。根据新措施,违例者一年扣分满20分,当局将会发出警告、第二次满20分则冻结驾驶执照,第三次则吊销执照。冻结驾驶执照长达6个月至一年,在此期间如果驾驶人士愿意出席陆路交通局为期一星期的课程,冻结期可缩短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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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重点

1.改善扣分制度,屡次违规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及P牌

2.下放更大权力给市议会主席开罚单

3.市议会主席可委任多名市议会官员成为地方政府执法官

(资料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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