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超RM4000明年将征税 · 包括召车服务及网店经营者
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伊尔旺宣布,明年起国内所有月入RM4000以上的网络商家,包括驾驶网络召车服务Uber的司机、以及其他在网络和社交媒体经营各类生意的商家,只要达到可征税收入条件,明年须缴税。
Uber司机也预料成为征税对象
根据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研究报告,一名兼职Uber司机的纳税人甚至可赚取7千令吉的额外收入,这还不包括他正职的收入,而这些额外收入都是可被徵税的收入。内陆税收局表示,若放任不理,国家将会因此损失大笔税收。
网络上商家可徵税收入,应与目前徵税制度相同
- 目前网店经营者是不需要缴税的,但未来政府将促请网络商家须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以便让政府可以掌握相关数据资料,并徵取税金。
- 开设网店及从网络上获取收入者的可徵税收入,应该与目前的徵税制度相同。
- 政府预料有20%商家通过网络赚取收入,未来也将会有更多商家转向网络经营,因此政府将深入研究这股趋势,并制定策略以便向网络商家徵税。
(资料来源: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