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关当局表示,国人出国游玩超过72小时(3天)返回马来西亚,入境时无需缴付消费税(GST)。但根据马来西亚关税局消费税组发布消息,出国超过72小时的国人在返回大马后,只要所携带的物品不超过RM500、3件衣服或以下、不超过1双鞋子、不超过一条20盒包装香烟及1瓶1公升的酒,就可以无需缴付任何的税务。 至于那些购买物品数量超过以上清单的国人,就算出国超过72小时,回国后还是需缴付30%的离境税(Passenger Tax)。
购买货品清单:
(a) 不超过1公升的酒
(b) 不超过200支香烟
(c) 不超过3件新服饰
(d) 不超过1双新鞋子
(e) 一个移动式电子或电池用具
(f) 不超过RM 75食品
(g) 除了上述物品外,总额不超过RM 400(包括纪念品和礼物)的物品。若来自国内免税区如刁曼岛、纳闽和浮罗交怡,物品价值不超过RM 500
(h) 出国消费满72小时也无需缴付消费税。
无需缴付税务:
1. 出国满72小时
2. 购买的物品不超过清单的数量
需缴付税务:
1. 出国未满72小时
2. 出国满72小时,但购买的物品超过清单的数量
资料参考:中国报